【新聞稿】地價稅妥協就是居住正義跳票! 呼籲中央、地方政府堅持改革 105.11.13
【巢運新聞稿】
近日在建商財團的惡意操弄下,地價稅、房屋稅改革正遭逢鋪天蓋地的攻訐!從中央、台南、台中、台北、桃園、宜蘭縣各地,部分藍綠部分民代亦趁亂訴諸民粹,宣稱政府「搶錢」、「吸血」招民怨,施壓地方政府停止改革。甚至,據報導桃園市將屈服於兩黨民代的壓力,想將公告地價打六折。巢運等各居住改革團體、學者於今日共同召開記者會,嚴正批駁充斥輿論版面的各種荒唐謬論。
過去三年房地產價格上漲的幅度遠超過此次平均三成地價稅的調整。換言之,此次地價稅調整,只是適度反應過去三年土地實際價值漲幅,合情合理。對絕大多數自用住宅土地,適用稅率本就不高(千分之二),因此增加稅額有限,土地價值最高的台北市(調幅30.38%)為1200左右,其餘如新北、台中、桃園、台南、高雄等直轄市,皆不超過400元。
建商財團為首的反對者,一再以少數個案或誇大事實來歪曲事實,企圖推翻整體改革。像是不斷強調地上權住宅稅賦加重,但卻不衡平所佔比例千分之一都不到之應另行處理;又如某些個案稅額增加數十萬到百萬讓地主哭喊「要賣血」,但卻迴避該宗土地實際價值何等之高昂、實際有效稅率如何之低!
過去從中央到地方政府,缺乏擔當、一味討好大財團大地主,未能認真反映市價的變動,造成稅基偏低、全民共同負擔財收不足的苦果。當前要逐漸朝向合理調整,卻被這些既得利益者批評為「搶錢」、「吸血」,明顯「積非成是」!
巢運等團體誓言持續緊盯兩黨官員及民代言行,希望中央及地方政府能夠堅持改革,並善用改革果實於市政之上,方是全民之福!
今日記者會
發言代表:江穎慧(房市改革行動聯盟發言人)、呂秉怡(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、本屆臺北市地價評議委員會委員)、林旺根(臺灣土地社會聯盟發起人、中國土地改革協會監事)、張金鶚(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、前台北市副市長)、黃益中(臺灣居住正義協會理事長)、彭揚凱(巢運發言人、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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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價稅妥協就是居住正義跳票!
呼籲中央、地方政府堅持改革
政府不夠謙卑?自用住宅用地調幅有限
建商財團、部分藍綠民代及各路打手,利用民眾不願漲稅的心理,極力反對不動產稅的合理調整,他們高喊地價稅不夠謙卑,漲幅過當。事實正好相反,此次地價稅的調整其實十分謙卑,過去都是向財團、大地主下跪,這次只是稍微挺直了背脊,討回一點公道!
台灣土地社會聯盟 林旺根發起人 |
就實際有效稅率來說(土地稅額/土地市價)仍遠低於全世界標準,自用者約0.02%。如相較鄰近日本,單論地價稅可差至10倍。說台灣土地稅太重絕對是扭曲事實的說法!
反對者以少數個案或模糊數據來歪曲事實!房市改革行動聯盟 江穎慧發言人 |
這些反對論述想繼續維護的是,少數個人及財團得以極低成本,囤占珍貴的土地資源並牟取暴利。房地產過去幾年囤積炒作嚴重,主要就是房地持有成本太低所致,以台北市104年地價稅查定資料為例,扣除公有地,亦不考慮面積,單就筆數而言,半數土地為非自用者持有。
因此全面調整公告地價,藉以提高非自用和大地主的租稅負擔率,特別是客觀反映各自從公共投資中的受益程度和負擔能力,使稅收貢獻合理化,避免房地產囤積炒作,亦有效抑注解地方財政。
請民進黨勇敢扛起不動產稅改大旗
政大地政系 張金鶚教授 |
台灣居住正義協會 黃益中理事長 |
如今受到民粹壓力就自我否定過去合理決策,甚至連「打六折」這種違反租稅法定原則的話都講得出來,顯見藍、綠政治人物毫無擔當,對既得利益者與房地產的囤積炒作「舉白旗」。對此,我們對政府和兩黨的訴求如下:
- 呼籲各地方政府堅持改革,公告地價係地方政府權限,強化財政更是責無旁貸,不要把責任推給中央和前朝。
- 警告桃園市政府,地價稅調整早已於2016年1月1日已經由法定程序完成公告,不可能在十幾個月後廢止該項公告,任意推翻不僅市府公信盡失,更是對租稅法制嚴重之踐踏!
- 強烈譴責國民黨掛「三民主義」羊頭賣「囤房炒地」狗肉,即刻停止你們惡意杯葛不動產稅改的行為。要求民進黨政府信守選前「合理調整房產稅制」承諾,地價稅妥協就是居住正義跳票!
巢運等團體誓言持續緊盯兩黨官員及民代言行,希望中央及地方政府能夠堅持改革,並善用改革果實於市政之上,方是全民之福!
附件一:105年六都公告地價調整彙整
*桃園市105年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百分比是六都中唯一退步者,豈可再退! (資料來源:內政部、六都地政局;資料彙整:巢運)
台北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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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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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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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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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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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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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土地現值近三年(102-104)累計調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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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.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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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.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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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.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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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.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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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.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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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.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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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年公告地價調幅
|
30.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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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.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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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.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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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.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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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.36
|
32.52
|
105年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百分比
|
26.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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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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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.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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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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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.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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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.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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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年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百分比
|
25.46
|
17.74
|
20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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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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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.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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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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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二:臺、日土地稅賦比較
日本地價稅示意表 (資料彙整:巢運)
公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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估值(新台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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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市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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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00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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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稅標準(固定資產稅評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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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土地市價×7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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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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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課徵價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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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資產稅率+都市計畫稅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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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課稅標準×(1.4%+0.3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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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9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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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自用住宅用地(200m2以上部分)
|
=課稅標準×(固定資產稅率+都市計畫稅率) × 1/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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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,666元
|
|
小規模自用住宅用地(200m2以下部分)
|
=課税標準×(固定資產稅率+都市計畫稅率)×1/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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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,833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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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地價稅示意表 (資料彙整:巢運)
公式
|
估值(新台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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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日本比較(台灣稅額/日本稅額)
|
||
土地市價
|
1,00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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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|
擬評現值(一般正常交易價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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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土地市價×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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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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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土地現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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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擬評現值×(1+6.7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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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3.5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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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地價
|
=公告土地現值×20.5%×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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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74,940元
|
||
實際課徵價格
|
一般土地基本稅率
|
=公告地價×10‰
|
8,749元
|
7.36%
|
自用住宅稅率
|
=公告地價×2‰
|
1,749元
|
8.81%
|
發言代表:江穎慧(房市改革行動聯盟發言人)、呂秉怡(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、本屆臺北市地價評議委員會委員)、林旺根(臺灣土地社會聯盟發起人、中國土地改革協會監事)、張金鶚(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、前台北市副市長)、黃益中(臺灣居住正義協會理事長)、彭揚凱(巢運發言人、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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