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聞稿】地價稅妥協就是居住正義跳票! 呼籲中央、地方政府堅持改革 105.11.13

【巢運新聞稿】

地價稅妥協就是居住正義跳票!

呼籲中央、地方政府堅持改革

日在建商財團的惡意操弄下,地價稅、房屋稅改革正遭逢鋪天蓋地的攻訐!從中央、台南、台中、台北、桃園、宜蘭縣各地,部分藍綠部分民代亦趁亂訴諸民粹,宣稱政府「搶錢」、「吸血」招民怨,施壓地方政府停止改革。甚至,據報導桃園市將屈服於兩黨民代的壓力,想將公告地價打六折。巢運等各居住改革團體、學者於今日共同召開記者會,嚴正批駁充斥輿論版面的各種荒唐謬論。
政府不夠謙卑?自用住宅用地調幅有限
建商財團、部分藍綠民代及各路打手,利用民眾不願漲稅的心理,極力反對不動產稅的合理調整,他們高喊地價稅不夠謙卑,漲幅過當。事實正好相反,此次地價稅的調整其實十分謙卑,過去都是向財團、大地主下跪,這次只是稍微挺直了背脊,討回一點公道!
台灣土地社會聯盟 林旺根發起人
過去三年房地產價格上漲的幅度遠超過此次平均三成地價稅的調整。換言之,此次地價稅調整,只是適度反應過去三年土地實際價值漲幅,合情合理。對絕大多數自用住宅土地,適用稅率本就不高(千分之二),因此增加稅額有限,土地價值最高的台北市(調幅30.38%)為1200左右,其餘如新北、台中、桃園、台南、高雄等直轄市,皆不超過400元。
就實際有效稅率來說(土地稅額/土地市價)仍遠低於全世界標準,自用者約0.02%如相較鄰近日本,單論地價稅可差至10倍。說台灣土地稅太重絕對是扭曲事實的說法!

反對者以少數個案或模糊數據來歪曲事實!
房市改革行動聯盟 江穎慧發言人
建商財團為首的反對者,一再以少數個案或誇大事實來歪曲事實,企圖推翻整體改革。像是不斷強調地上權住宅稅賦加重,但卻不衡平所佔比例千分之一都不到之應另行處理;又如某些個案稅額增加數十萬到百萬讓地主哭喊「要賣血」,但卻迴避該宗土地實際價值何等之高昂、實際有效稅率如何之低!
這些反對論述想繼續維護的是,少數個人及財團得以極低成本,囤占珍貴的土地資源並牟取暴利。房地產過去幾年囤積炒作嚴重,主要就是房地持有成本太低所致,以台北市104年地價稅查定資料為例,扣除公有地,亦不考慮面積,單就筆數而言,半數土地為非自用者持有。
因此全面調整公告地價,藉以提高非自用和大地主的租稅負擔率,特別是客觀反映各自從公共投資中的受益程度和負擔能力,使稅收貢獻合理化避免房地產囤積炒作,亦有效抑注解地方財政。
請民進黨勇敢扛起不動產稅改大旗
政大地政系 張金鶚教授
台灣居住正義協會 黃益中理事長
過去從中央到地方政府,缺乏擔當、一味討好大財團大地主,未能認真反映市價的變動,造成稅基偏低、全民共同負擔財收不足的苦果。當前要逐漸朝向合理調整,卻被這些既得利益者批評為「搶錢」、「吸血」,明顯「積非成是」!
如今受到民粹壓力就自我否定過去合理決策,甚至連「打六折」這種違反租稅法定原則的話都講得出來,顯見藍、綠政治人物毫無擔當,對既得利益者與房地產的囤積炒作「舉白旗」。對此,我們對政府和兩黨的訴求如下:
  1. 呼籲各地方政府堅持改革,公告地價係地方政府權限,強化財政更是責無旁貸,不要把責任推給中央和前朝。
  2. 警告桃園市政府,地價稅調整早已於201611日已經由法定程序完成公告,不可能在十幾個月後廢止該項公告,任意推翻不僅市府公信盡失,更是對租稅法制嚴重之踐踏!
  3. 強烈譴責國民黨掛「三民主義」羊頭賣「囤房炒地」狗肉,即刻停止你們惡意杯葛不動產稅改的行為。要求民進黨政府信守選前「合理調整房產稅制」承諾,地價稅妥協就是居住正義跳票!

巢運等團體誓言持續緊盯兩黨官員及民代言行,希望中央及地方政府能夠堅持改革,並善用改革果實於市政之上,方是全民之福!

附件一:105年六都公告地價調整彙整
*桃園市105年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百分比是六都中唯一退步者,豈可再退!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資料來源:內政部、六都地政局;資料彙整:巢運)

台北市
新北市
桃園市
台中市
台南市
高雄市
公告土地現值近三年(102-104)累計調幅
33.07
40.19
49.73
49.27
34.80
35.96
105年公告地價調幅
30.38
33.26
34.56
38.25
32.36
32.52
105年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百分比
26.29
16.50
19.39
14.61
19.42
24.27
102年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百分比
25.46
17.74
20.1
14.12
18.70
23.99


附件二:臺、日土地稅賦比較
日本地價稅示意表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資料彙整:巢運)     


公式
估值(新台幣)

土地市價

1,000萬元

課稅標準(固定資產稅評價)
=土地市價×70%
700萬元
實際課徵價格
固定資產稅率+都市計畫稅率
=課稅標準×(1.4+0.3)
119,000
一般自用住宅用地(200m2以上部分)
=課稅標準×(固定資產稅率+都市計畫稅率) × 13
39,666
小規模自用住宅用地(200m2以下部分)
=課税標準×(固定資產稅率+都市計畫稅率)×16
19,833

我國地價稅示意表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資料彙整:巢運)


公式
估值(新台幣)
同日本比較(台灣稅額/日本稅額)

土地市價

1,000萬元


擬評現值(一般正常交易價格)
=土地市價×50%
500萬元


公告土地現值
=擬評現值×(1+6.7%)
533.5萬元


公告地價
=公告土地現值×20.5%×80%
874,940

實際課徵價格
一般土地基本稅率
=公告地價×10‰
8,749
7.36%
自用住宅稅率
=公告地價×2‰
1,749
8.81%

今日記者會
發言代表江穎慧(房市改革行動聯盟發言人)、呂秉怡(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、本屆臺北市地價評議委員會委員)、林旺根(灣土地社會聯盟發起人中國土地改革協會監事)、張金鶚(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、前台北市副市長)、黃益中(灣居住正義協會理事長)、彭揚凱(巢運發言人、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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