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巢運行動_新聞稿】行政院前怒吼,障礙者爭居住權_103.9.26
100年總統馬英九於宣布的「黃金十年 國家願景」計畫,其中之一是「居住正義」。然而,三年過去了,房價不斷創新高,對於經濟弱勢的身心障礙者來說,不僅買不起房,甚至「住有所居」都是遙不可及。
住不起
根據崔媽媽基金會所做的統計,102年台北市套房租金平均約9,251元至12,639元。然而根據內政部在100年所做的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各項需求評估調查,身心障礙者平均每月薪資為 23,512 元。因此,即使對於有工作收入的身障者來說,房屋租金支出幾乎佔其薪資收入的一半,負擔之大可想而知!租不到
多數房東對對身障者存有刻板印象,因此會用不同理由拒絕出租給身心障礙者;如:智能障礙者要入住社區時,房東會以情緒控管不佳、影響其他住戶而拒絕出租;視覺障礙者,若屋主不願意接納導盲犬,以住家不歡迎寵物或鄰居擔心導盲犬半夜吵鬧為拒絕理由,所以即便身心障礙者有足夠收入可以負擔租金,也無法租到合適住屋。有障礙
目前各地區住宅,普遍缺乏無障礙空間。即便身障者自費要改善居家或大樓的障礙,屋主或大樓管委會也大多不同意,若屋主或管委會不同意身障者修繕無障礙空間,導致身障者入住房屋後,因缺乏無障礙設施設備(如:大門出入口有階梯或大樓內沒有電梯),出門就必須仰賴人力協助或無法出門。我們的訴求
針對上述身心障礙者的居住問題,我們鄭重提出以下訴求,要求相關主管機關儘速回應,並提出改善作法:- 建立弱勢族群合理的租金補貼制度:依照弱勢族群不同的收入,擬定一套完善的租金補貼辦法。
- 提高社會住宅的存量:社會住宅的存量提高,弱勢族群才有機會租到社會住宅,而不是社會住宅的量少,導致租期短,弱勢者輪流排隊來等社會住宅。
- 提高社會住宅的比例:社會住宅的比例提高,縣市政府才會願意釋出更多社會住宅的名額給弱勢族群,而不是讓縣市政府擔心有標籤化疑慮,僅按照住宅法的第三條的最低限制,提供百分之十的名額給弱勢族群。
- 督促地方政府出租國宅改善無障礙:營建署應該加強督導現有國宅之無障礙,並且優先讓有需求的身障者租用入住。
- 建立入住社會住宅的弱勢族群評點機制:身心障礙者可能具有多重身分;如:低收入戶、原住民、單親…等。建立評點機制後,可讓多重身份的弱勢族群優先入住社會住宅。
- 發展租屋市場,讓民間釋出空屋:目前台北市都發局雖有代租代管計畫,但主要法令不夠周延,導致民間不願意釋出空屋。因此,制定相關法令,引導民間的空屋出租,讓房東主動且安心的釋出空屋,增加弱勢族群的租屋選擇。
- 成立居住政策委員會:回應巢運五大居住改革訴求,行政院應成立跨部會居住政策委員會,由院長主持,重行提擬整體住宅政策,推動相關修法。
參與團體(依筆劃順序)
中華民國視障者家長協會、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、中華民國聾人協會、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、台北市脊髓損傷者協會、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、台灣八福無障礙生活發展協會、台灣勞工陣線、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、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、社會住宅推動聯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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