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巢運週年系列專題(3)] 原地打轉的築巢政策 林萬億(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)

  轉載於自由時報 2015104 星期日
動物有以地洞、山洞、岩洞、樹洞為巢;有以泥土、樹枝、草葉築巢,現在連布料、塑膠、繩線都被撿去當材料了。這些巢不須論價,到處都可,只要安全穩固即可。而人築巢最為心酸,土地、建材、人工、租稅,都要錢。像其他動物一樣覓地築巢,就會被當成違建拆除。
   資本主義發達之後,住宅商品化,違建也被管制。於是,房價越來越貴,沒錢的人就無巢可住了。因此,福利國家就發展出公共住宅政策,一來,讓所得偏低、被市場排斥的人們得以平價租到適居的住宅,在歐洲稱社會住宅。二來,提高社會住宅供給量,以平抑房價。
    我國過去以國民住宅試圖實現人人有屋住與平抑房價,但兩者都失敗。國宅雖然價格稍低,但必須是中等收入以上家庭才買的起,而房價仍居高不下。據此,推動社會住宅的聲浪始於1994年的陳水扁市長的國宅只租不賣;納入國家政策於2005年的整體住宅政策;結合社會運動於2010年的社會住宅推動聯盟;法制化於2011年的住宅法。遺憾的是社會住宅在住宅法裡被鳥籠化了。
    2010年五都選舉,馬總統應允推動社會住宅。行政院遂推出「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」,在機場捷運A7站的桃園龜山興建3960戶與板橋浮洲推出4480合宜住宅(原稱平價住宅),其中5%-10%作為出租之用。20144月底發生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,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收賄,合宜住宅弊端浮上檯面,證實了合宜住宅只不過是國宅的借屍還魂。同時,內政部公佈「社會住宅實施方案」第一批選址五處基地,預估可興建1661戶,不但動工日期一再延後,完工日期遙遙無期。推動社會住宅可謂一事無成。

    選舉又到了,2015917日行政院長毛治國在行政院院會中表示,「青年生活住宅」以青年可負擔的價格,設定地上權方式,讓青年購買。這只差沒賤賣國土,還是在賣房子上兜轉。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洪秀柱提出「公民住宅」讓勞工買得起住宅,也是舊思維,繞著有土斯有財打轉。財源來自公益彩券不可靠;土地取得能蓋多少戶也不敢承諾。房價在都會區6百萬類似20年前每坪6萬的勞工住宅一般不切實際,最後只蓋了四千多戶,不到原計畫的十分之一。勞工購屋由政府補貼貸款利息,頭期款則可從勞退基金個人帳戶先用。宋楚瑜的青年公寓租期設限5年後可購回,也是打勞退金的主意,作為購屋的第二筆資金來源。新加坡當年拿公積金蓋組屋是用來出租的,才能由房租中還回公積金。勞退金一旦提前領走去買房子,有房子沒退休金,老了日子會比較好過嗎?這都違反社會住宅為解決所得偏低家庭、身心障礙、單親、老人等社會經濟人口群的居住需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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