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巢運行動_新聞稿】全民緊盯炒房立委:不讓住宅改革被「河蟹」_103.9.16

台灣居住問題嚴重,除了是政府失職、無能外,立法院也是共犯。別的不說,光由近期實價登錄做半套、奢侈稅縱放預售屋與農地、住宅法中沒有財源與組織條文的立法就可看出,立法院是跟財團建商站在一起。因此,我們於各委員會召委推選前一天召開記者會,提出巢運五大訴求相關修法目標 (詳附件1),公開向藍、綠各黨及其立委喊話,要求他們支持居住改革修法,拒絕房產立委搞「河蟹」!

炒房立委給我
根據監察院《廉政專刊》的財產申報資料,部分立法委員本身就是囤屋族、炒房族。房地產最多的張慶忠委員,持有土地143筆,建築物6筆,去年一年內買賣82筆房地產;第二名的薛凌委員,持有土地77筆,建築物18筆,一年內買賣97筆房地產。持有這麼多筆房地產,這不是囤積,什麼才是囤積?短期內密集交易這麼多次,這不是炒房,什麼才是炒房?
我們呼籲:張慶忠、薛凌等房產大戶立委,立即公開承諾,支持「實價課稅」及其他居住改革法案
我們要求:藍綠兩大政黨,不准推派「房產大戶」還有「可割可棄」(eg. 張姓、蔡姓、吳姓)立委染指財政、內政委員會召委

修法目標說明白
以下分別說明巢運五大訴求之修法目標:
居住人權入憲,終結強拆迫遷當前居住最大的危機,不在於房屋不夠,而在於有房者在政府為財團護航的錯誤政策之下,淪為犧牲者。從大埔、淡海二期、到桃園航空城、永春都更,都可看出政府假借開發計畫,浮濫徵收、強拆迫遷,或者披著「都市規劃專業」外皮,幹的淨是為財團建商「牽勾仔」的下流勾當。我們要求政府機關出面回應巢運「終結強拆迫遷」的訴求,並修改相關法令,確保:(1) 所有開發案資訊公開、審議透明可參與、落實「行政聽證」的民主程序;(2) 明確「公益性」的評估準則,杜絕假公益之名、行炒房、變賣國土之實的徵收案與都更案;(3) 提供合理替代居住方案;(4) 長期應將「適足住房權」入憲。

改革房產稅制,杜絕投機炒作:當前錯誤的房地產稅制是高房價的根源,有幾個重大問題必須嚴肅正視。第一是採用公告地價、公告現值、房屋評定現值等「虛價」當做稅基,因此實際課到的稅很低,只有國外的十分之一。第二,房屋及土地分開計價,違背市場交易的實情,也讓建商有太多避稅的空間。現在財政部看似有提出改革方向,但仍留有太多漏洞,包括避談持有稅 (囤屋)、累進稅率不明確、設立過高 (3,000) 免稅門檻、放過預售屋等。我們認為這些條文內容複雜,容易在立法過程遭到財團立委做手腳,讓實價課稅的效力大打折扣;必須全民緊盯,不讓部分炒房立委有可乘之機。

廣建社宅達5%,成立住宅法人:台灣目前社會住宅不到七千戶,比率只有住宅存量的0.08%。現在行政院計畫十年間新增到三萬四千戶,也等於只會將比率提升到0.4%。行政院擺明要讓台灣再空轉十年!因此,我們要求住宅法中明訂社會住宅達到5%的目標;明訂以房產稅改做為財源、設立住宅法人等條文,建立起長期穩定興辦的機制;擬定更具體的住宅子法,以鼓勵非營利組織共同投入;提高弱勢保障及通用設計住宅比率。

修訂公地法令,停建合宜住宅:過去因國有土地標售的價格屢創新高,2011通過《國有財產法》修正案,明訂國有土地面積在500以上者不得標售。但事實上,政府想賣不怕沒理由,當前公有土地仍然透過BOT或被建商劃入都市更新區等方式,快速流失,持續變成私人豪宅。甚至以「合宜住宅」的居住正義之名,大賣公有土地。因此,我們要求:公地資訊公開,公地處分辦理「聽證會」應入法。並要求行政院公開承諾,未來不再推動合宜住宅。

發展租屋市場,制訂租賃專法;租屋是購屋的替代性選擇,也是居住權保障的社會安全瓣。但政府對租屋政策長期忽視,缺乏健全法令、制度、與資源條件,租屋市場淪為不被管理之黑市,無法成為一種穩定、合理、有尊嚴的居住選擇。因此,我們呼籲建立「租賃住宅專法」、修訂相關法令,重點包括:(1) 保障房客-房東的租屋權益,強化糾紛處理機制;(2) 提高空屋稅賦與出租誘因,蘿蔔與棍棒並進;(3) 扶植租賃服務產業,鼓勵民間興辦長期出租住宅;(4) 扶助弱勢家庭,遏止租屋歧視。

修法倡議、瞄準2016
巢運要跟社會各界及立委諸公們說,我們是玩真的!「104夜宿仁愛路」是要展現人民的力量,做為居住改革推動的起點。接下來,我們會針對五大訴求各相關法案提擬民間修法版本,拜訪各黨黨團、徵求有改革理念立委提案,並持續倡議至2016總統大選。讓老百姓知道藍、綠政黨誰是「真改革」,誰是「打假球」。

最後,再次鄭重正告諸位立法委員、藍綠兩大政黨、以及2016有意爭取大位政治人物,給我意!跟人民站在一起,支持巢運五大訴求的修法推動!



附件一  住宅改革法案及原則
訴求
相關法令
修法原則
居住人權入憲
終結強拆迫遷
ú         《都市計劃法》等修法
ú         新訂《防止不當迫遷專法》
ú         保障適足住房權(符合兩公約)
ú         落實「行政聽證」民主程序
ú         提供合理替代居住方案為必要。
改革房產稅制
杜絕投機炒作
ú         《平均地權條例》等房地產稅制法令修法
ú         新訂《不動產稅法》
ú         房地合一、實價課稅
ú         打擊囤屋及短期炒作
ú         降低多數自用、長期持有民眾衝擊
廣建社宅達5%
成立住宅法人
ú         《住宅法》修法,強化住宅法子法
ú         明訂5%目標及政府責任
ú         成立住宅法人
ú         建立穩定財源(房產稅改收入)
ú         保障弱勢,比率至少30%
修訂公地法令
停建合宜住宅
ú         《國有財產法》等公地法令修法
ú         公地資訊公開
ú         公地處分辦理「聽證會」入法
ú         保障現住弱勢居住權
發展租屋市場
制訂租賃專法
ú         新訂《租賃住宅專法》
ú         引導空屋出租
ú         保障租賃雙方權益
ú         擴大弱勢租屋扶助

附件二  持有房地產筆數排名前十的立法委員
排名
姓名
黨籍
土地()
建物()
特殊事蹟
1
張慶忠
國民黨
143
6
去年度土地與建物買賣合計82
2
薛凌
民進黨
77
18
去年度土地與建物買賣合計97
3
蘇清泉
國民黨
74
12

4
鄭汝芬
國民黨
60
21

5
馬文君
國民黨
58
6

6
陳淑慧
國民黨
52
0

7
羅淑蕾
國民黨
33
16

8
王金平
國民黨
46
2

9
陳超明
國民黨
46
1

10
盧嘉辰
國民黨
40
3

資料來源:監察院廉政專刊 (以夫妻合計)


發言代表 (依筆劃序)
王寶萱 (台灣人權促進會 執行祕書)
呂秉怡 (崔媽媽基金會 執行長)
洪敬舒 (公平稅改聯盟 發言人)
黃益中 (居住正義協會 理事長)
張盟宜 (伊甸基金會 南區處長)

彭揚凱 (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 秘書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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